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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虎拍蝇,乡村有福气!

    信息发布者:大河上下
    2018-01-01 16:45:53   转载
    围剿农民身边的苍蝇,五种人将成重点目标,将被重点查办
    要真正做到对农民身边的蝇贪“绝不姑息”,必须精准打击。根据已经掌握的苍蝇出没规律,最高检下一步的出手非常强调“重点”两个字。
    一是重点人员。  他们包括:


      1.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

      2.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3.村级“两委”干部;

      4.村民小组长;

      5.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
    处在这些岗位上的人要好好思量了,在这些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的职位上工作,尽职尽责是必须的,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二是重点环节。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看到了吧,这些环节绝非“照不到阳光”,千万别自作聪明,最后只会作茧自缚。
    三是重点案件、重点情形。这些案件包括: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
    所谓重点情形,就是要优先查办三种职务犯罪案件:
    一是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是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
    三是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这些重点案件、重点情形,反映的正是农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腐败问题。集中查办它们,不仅能推动百姓从涉农惠民政策和扶贫资金中得到实惠,更能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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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评论
    鲁安新华201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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